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2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大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岳义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岳义丰于2020年2月12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4,700万元(大写:肆仟柒佰万元整)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义幻医疗4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5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4,700万元的价格转让义幻医疗40%的股权。公司与岳义丰于2019年9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4,700万元(大写:肆仟柒佰万元整)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幻医疗”)40%股权。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

  二、交易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岳义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4,700万元的价格转让义幻医疗40%的股权,并与岳义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与岳义丰于2020年2月12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4,700万元(大写:肆仟柒佰万元整)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义幻医疗40%股权。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岳义丰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岳义丰

  (一)本次股权转让及交易对价

  1. 1 本次交易:甲方同意出让其持有的义幻医疗40.00%股权,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义幻医疗40.00%股权。

  1.2 本次交易的作价: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为人民币4,700万元。本次交易对价是以甲乙双方于2015年11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所确定的义幻医疗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1.3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

  (二)交易对价/转让价款的支付方案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由乙方分四期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具体如下:

  2.1乙方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人民币2,000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第一期付款,双方约定按如下步骤执行:

  2.1.1乙方于2020年【2】月【29】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收到该笔款项后,乙方即可办理义幻医疗的40%股权的过户手续,甲方给予配合。

  2.1.2乙方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万元;

  2.2 乙方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3 乙方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4乙方应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700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5 甲方指定接收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账户信息如下:

  2.6 双方确认:本协议一旦签署,甲乙双方均必须按照本协议各项条款约定、实施本协议。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改变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结构和交易条件,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三)担保条款

  为保证本协议诚实履行,乙方同意为本次交易提供如下担保措施:

  3.1 依照本协议之2.1.1项之约定,乙方于2020年【2】月【29】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并办理义幻医疗40%股权过户手续之后,乙方应当于股权过户当日以受让的义幻医疗20%股权(即标的股权的一半)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余额(1000万元)的支付提供质押担保。除非乙方于2020年【3】月【31】日前按约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余额1000万元,否则该项质押担保不得解除(但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质押的除外)。

  3.2以上担保措施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乙方为实现权利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差旅费等)。

  (四)违约条款

  4.1因乙方原因未能向甲方在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对价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的解除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首笔股权转让款中应付而未付的部分的15%作为违约金。

  4.3如乙方在2020年12月1日前仍然未能将股权转让款全部付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应付而未付股权转让款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转回至甲方名下。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剩余交易对价的15%作为违约金。

  4.4如乙方未按前款约定及时向甲方转回股权的,除向甲方支付前款约定违约金外,乙方每迟延转回股权一日,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乙方将应付而未付转让款对应的股权全部转回至甲方。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5.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6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正式实施尚需各方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等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谈判。因此,该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存在《股权转让意向书》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信通网易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方发展”)于2020年2月12日与易刚晓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网易”)55.30%股权进行转让。在完成对信通网易的审计评估后,公司将与易刚晓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2、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股权出售尚未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确定交易价格,因此尚未提请相关权利机构审议,待相关交易条件确定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所需的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交易对方易刚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

  2、股东持股情况:

  ■

  信通网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信通网易55.30%的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持有的信通网易20%股权已出质给天津辰阳文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融资担保,该质押将于本次股权转让正式交易前解除。

  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拟出售股权的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该股权的帐面价值和评估价值需经专业机构审计与评估后确定。

  四、《股权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标的

  股权收购方或股权收购方指定的第三方拟收购股权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5.3%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股权转让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目标公司不再是股权转让方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方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所需的审议程序。

  (二)股权收购方式

  股权收购方和股权转让方同意,股权收购方或股权收购方指定的第三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股权转让方承诺应及时、全面地向股权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以利于股权收购方更全面地了解股权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股权收购方及股权收购方所指派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双方同意在股权收购方完成对股权转让方尽调及审计评估后的120日内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3、股权转让方保证,待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对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4、股权转让方保证,在与股权收购方进行谈判期间,不与其他第三方就转让股权事宜进行任何谈判、协商,排他期最长不超过本意向书签订后120个工作日。如违反本条款内容,股权转让方将赔偿股权收购方预期收益损失。

  (四)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意向双方能够进一步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则该协议需经股权转让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若股权收购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股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其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受国内经济下行及疫情的影响,公司管理层正在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和新业务战略转型及落地工作,本次公司将置出医疗信息化相关业务以满足新业务的拓展。

  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信通网易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贸易收入稳定,并即将开展不良资产运营管理及其他投资业务。本次股权转让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方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所需的审议程序。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股权转让意向书》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8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华融渝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融渝商”)预计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309.4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融渝商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9.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截至目前,华融渝商持有公司1,440.1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渝商较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华融渝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华融渝商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其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截至目前,华融渝商持有公司1,440.1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实施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前,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渝商的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华融渝商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华融渝商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