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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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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0-00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近期因武汉及全国各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为信息技术与多媒体视讯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公司启动了紧急援助项目,为政府、央企等合作单位应急场所提供保障措施。同时,公司面向中国用户免费开放旗下产品云视频协作平台直至疫情结束,助力众多中小企业居家办公。另外,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入围中关村管委会发布的首批抗击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

  疫情发生后,公司云视频等业务受到较多投资者关注,公司近日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电话会议交流,公司已通过巨潮资讯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除上述情况外,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除受上述疫情影响外,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此郑重提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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