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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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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0-00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东涂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股东涂建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万股。

  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1月22日,涂建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99,962股,接近预披露减持股份总数的一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涂建华先生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比例之差与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有0.01%之差,主要系2019年12月16日以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涂建华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除公司外不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性关系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涂建华先生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涂建华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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