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于2020 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了《兰太实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以下简称“股本变动公告”), 由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吉兰泰”) 本次发行前所持本公司144,892,328股股份未登记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现对股本变动公告更正如下:
一、原《兰太实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中“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内容: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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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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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吉兰泰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获得的兰太实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8,052,972股,自该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中盐吉兰泰承诺,中盐吉兰泰在本次交易认购的兰太实业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兰太实业股份144,892,328股。故本公司将中盐吉兰泰在交易前持有的兰太实业股份144,892,328股统计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现予以更正。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
者谅解。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