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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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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0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韶钢JLC1,期权代码:03708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就本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19年12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韶钢松山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韶钢松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37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394万份调整为2,344万份,并以2019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34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30日。

  2.授予数量: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为2,289万份。

  3.授予人数: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136人。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61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①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7.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为期权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等待期为24个月。

  (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为:

  ■

  注:①上述授予与行权业绩考核中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②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存在发行股份融资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净资产收益率的考核计算范围。③上述各“行权年度”分别指授予日后的第二、第三及第四个财务年度。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行权比例,具体见下表:

  ■

  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决定股票期权当年度的行权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行权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高级副总裁冯国辉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不再在公司任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8名变更为137名,股票期权数量由2,394万份调整为2,344万份。

  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55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7名变更为136名,股票期权数量由2,344万份调整为2,289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韶钢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088。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1月21日。

  五、本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及核心员工,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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