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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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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2019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0元/股(含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8元/股(含税)。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6.50元/股),回购用途将全部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9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7月27日、2019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2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

  (二)2020年1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865,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93%,成交的最高价为5.2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2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667,356.8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2020年1月10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585,100股已于2019年8月13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具体用途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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