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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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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0-01
保利联合关于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
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况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新联”)为扩大公司业务,与清徐县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创投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山西保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晋公司”),以承接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新建工程PPP项目。现按项目进度,保晋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办理PPP项目融资,融资金额9.90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9年,具体融资金额、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保利新联拟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保晋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陆嫚

  3.注册资本:24821.97万元

  4.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美锦大街178号

  5.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6.营业期限:2019年8月30日至2044年8月29日

  7.经营范围:公路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道路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保晋公司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7,461.39万元、净资产14,461.39万元、2019年度营收0万元、净利润-20.81万元、资产负债率1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与本公司的关系:保晋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的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出资22,339.77万元,持股比例为90%;清徐创投公司出资2,482.2万元,持股比例为10%。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山西保晋在上述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择优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2.保利新联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金融机构等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担保合同文件为准。

  3.反担保情况:根据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 )》的相关规定,保晋公司另一股东清徐创投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不能为项目融资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加上《清徐县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新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及《保晋公司章程》中规定:“政府授权出资代表清徐县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份2482.2万元,政府方放弃在项目公司中分红的权利,政府方出资但不参与分红,没有收益权”“保晋公司终止时,股东清徐创投公司不享有公司剩余财务的分配权力,剩余财产由其他股东自行协商分配”,公司拟同意保利新联对本次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四、公司意见

  公司对保晋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项目运营计划、预计项目收益情况、贷款偿付能力等进行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子公司保利新联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保晋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保晋公司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获得预计收益,并有利于该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保晋公司将用其可用性服务费进行质押,保利新联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保晋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六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履行了股东审批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288,2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362,119.67万元的79.59%;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六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关于同意保利新联为山西保晋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批复》。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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