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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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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8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确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5名监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监事5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5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6,411,332股,发行价格9.53元/股,共募集资金1,299,999,993.96元,扣除发行费用16,666,854.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83,333,139.3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065号《验资报告》。

  2015年5月20日,募集资金总额1,299,999,993.96元扣除承销商东吴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13,600,000.00元后的余额1,286,399,993.96元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27,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7,4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于2020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月6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6,163.28万元(含理财、利息净收益)。其中,徐州“万悦城一期”已完成竣工备案,项目累计已付款124,272.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支付73,493.45万元),按总暂估成本估算,未付款为4,941.16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7,376.32万元(含理财、利息净收益);扬州“812号地块”已完成竣工备案,项目累计已付款90,379.3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支付32,121.93万元),按总暂估成本估算,未付款为5,812.71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8,786.96万元(含理财、利息净收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公司于1年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拟将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审议措施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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