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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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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6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并及时逐项进行落实,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及其他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600号]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会议时间明确后,披露并购重组委会议安排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浙富控股;股票代码:002266)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日停牌。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出具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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