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0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年(含增值税)。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0-0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