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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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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及相关人员于2020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乐伍、赖其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28号),现将警示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我局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重大销售退回事件信息披露不及时

  猛狮科技于2019年7月18日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披露2018年第四季度发生多项销售退回,冲减当期营业收入56326.52万元,相当于公司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4.42%和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的49.17%,其中冲减锂电池系统销售收入41762.5万元、光伏系统销售收入7659.31万元,导致当期营业总收入为负数,成为当期大幅亏损的重要原因。公司对上述重大事件在发生时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猛狮科技于2018年7月24日向实际控制人陈再喜购买车辆,交易金额为100万元。你公司对该关联交易在发生时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也未及时披露。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1.未及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12月,猛狮科技全资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将准备处置的汽车从固定资产转为存货,转换时该批固定资产原值137,280,051.56元、累计折旧52,020,675.27元,转换为存货后一次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1,846,578.05 元,并全额列入当期损益。该批汽车分别购置于2010-2018年,用于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损耗较大,在以前年度分类为固定资产时从未计提减值。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2.应收账款未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猛狮科技对客户印尼BURSA公司的应收账款1,349,381.37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该笔应收账款中678,918.02元为当年发生。经查,未有明显证据表明相关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公司亦未对相关债务人采取诉讼等措施予以追讨,不符合单项全额或部分计提坏账的条件,且与公司计提坏账政策不一致。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的规定。

  上述会计核算问题导致猛狮科技2018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四、补充流动性的募集资金未及时归还

  2018年1月31日,猛狮科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但截至2019年11月30日,上述1.2亿元募集资金仍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八条的规定。

  猛狮科技董事长、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乐伍及财务总监赖其聪,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财务核算、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同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传达。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整改并落实内部问责情况,同时将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关联方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作为公司债务重组合作方拟以不超过12亿元的资金协助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进行债务重组,其将自公司的债权人受让债权,而后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及借款给公司以偿还公司相关债权人的部分债务,而后由该等债权人直接豁免其对公司的剩余债务,以及公司的债权人直接对公司进行部分债务的豁免,以上豁免债务合计金额不超过20亿元。通过上述债务重组,将降低公司负债金额,减轻公司财务负担,解决逾期负债的诉讼及面临的各种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债务重组进展情况

  1、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日披露《关于进行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经过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凭德与多家债权人多轮谈判,截至2019年12月31日,谈判所涉原债权金额合计为185,823.10万元,共豁免债务金额64,776.92万元,豁免后对应债权余额121,046.18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凭德已与10家债权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已交割完成的债权金额合计为99,377.53万元,杭州凭德对公司及子公司共豁免债务金额43,126.35万元,豁免后对应债权余额56,251.18万元。其他非关联债权人所涉原债权金额合计为86,445.57万元,对公司及子公司共直接豁免债务金额21,650.57万元,豁免后对应债权余额64,795.00万元。

  2、上述债务重组均由杭州凭德直接或间接参与(包括参与谈判),除上述杭州凭德参与的债务重组外,公司及子公司亦有自行与其他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所涉原债权金额合计为15,496.68万元,其他债权人于2019年度共计豁免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金额3,959.27万元,豁免后对应债权余额11,537.41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债务重组所涉原债权金额合计为201,319.78万元,杭州凭德及其他非关联债权人合计豁免债务金额为68,736.19万元,豁免后对应债权余额132,583.59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会计规定,通过上述债务重组,公司共可获得2019年度债务重组收益预计约68,736.19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金额,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轻公司偿债压力,对公司2019年度扭亏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债务重组暨债务豁免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的影响及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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