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010.5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6元/股。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2月21日以及2019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基于此,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825,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1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2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540,822.6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积成交量为8,173.65万股,公司自首次回购之日至目前回购股份的总量为1,648.46万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积成交量的25%,即2,043.41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