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1日和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2019年12月26日丹东市振兴区政府委托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分别签订了两处地块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地块一和地块二),确定地块一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57亿元,地块二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7亿元,合计为人民币8.64亿元。
重要风险提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丹东黄海已根据协议约定收到地块一的收储款项2.3亿元,地块一实现的收益是否能进入2019年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1日和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2019年12月26日丹东市振兴区政府委托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与丹东黄海分别签订了两处地块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地块一和地块二),确定地块一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57亿元,地块二的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7亿元,合计为人民币8.64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70)。
二、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丹东黄海已根据协议约定收到地块一的收储款项2.3亿元,地块一实现的收益是否能进入2019年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