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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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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剑韶先生书面辞职报告。陈剑韶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剑韶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陈剑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2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王晶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晶晶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晶晶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晶晶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筱影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筱影女士的简历和联系方式如下:

  郭筱影,女,汉族,1981年11月生,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2003年至2019年6月分别就职于茂瑞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2019年6月入我司。郭筱影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筱影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电话:0572-8222216

  传真号码:0572-8222278

  邮    箱:guoxiaoying1017@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德清大道299号美都中心

  邮政编码:313200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月2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陆锡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0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6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陆锡明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75,737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0.0916%;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陆锡明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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