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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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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出席董事8名。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及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张小富先生(ZHANG XIAOFU)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卢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人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卢峰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卢峰先生简历:

  卢峰先生,中国香港居民,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万达国际集团国际贸易董事、香港长城电子集团地产部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华锋有限董事、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南沙区海明峰商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卢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至2020年1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1月15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2-6113907。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15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嘉雄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电子邮箱:public@redwall.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墙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应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20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20年1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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