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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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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12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魏海军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9-127)。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议案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128)。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江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29)。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12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9-127)。

  议案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128)。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12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方大群众(营口)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群众医院”)、营口市中医院(以下简称“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商业”)共同受方大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2.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9年公司与方大群众医院之间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向绥芬河方大采购不锈钢板,采购成交金额为 328万元。

  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追加公司与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三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计1,700万元。

  4.2019年1月—11月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418.54万元。预计2019年公司与方大群众医院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150万元,与营口中医院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60万元,与北方重工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5万元,与绥芬河方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400万元,与方大国贸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5万元,与中兴商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20万元。

  5.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与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六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计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关联董事魏海军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2019年1-11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万元)

  ■

  (三)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方大群众(营口)医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

  (3)经营范围:综合医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新东路北17号

  (5)截至2019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73,960.89万元,净资产11,781.61万元,收入20,585.59万元,净利润362.34万元。

  2.营口市中医院

  (1)法定代表人:何群

  (2)开办资金:3,698.95万元

  (3)主营业务:骨伤科、肛肠科、糖尿病、风湿病、咳喘及心血管病科、泌尿外科、脑外科、普外科、肾病、针炙、小儿内病外治。

  (4)住所: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89号

  (5)截至2019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7,789万元,净资产-4,054.57万元,收入2,346.18万元,净利润-2,711.59万元。

  3.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占清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普通石油制品批发;建筑材料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橡胶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机械设备批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日用百货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仪器仪表批发;汽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住所: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展馆203

  (5)截至2019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0,357.42万元,净资产8,801.28万元,收入151,205.68万元,净利润-639.38万元。

  4.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学民

  (2)注册资本:357,142.8571万元

  (3)经营范围:重型、矿山、建工、建材、电力、工程机械、煤矿机械、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金属制品、钢产品、模具加工制造;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设计、制造;环保设备及配件制造、安装、调试;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服务;专用设备及配件设计、制造、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上述相关产品租赁、维修、翻新、再制造;油田特种作业车(法律法规禁止的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石油装备、钢结构工程施工和安装、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持资质证经营);工程成套;产品包装;金属材料销售;股权投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大件运输;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业务除外);承包境内外国际招标工程及其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和设备、材料出口及对外派遣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5)截至2019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201,181.43万元,净资产345,848.85万元,收入124,793.15万元,净利润-37,118.13万元。

  5.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经营范围: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水暖器材、建筑用金属制品、轴承、劳保用品、电线电缆、膨润土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须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煤炭零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无储存):液化石油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煤焦沥青、硝化沥青、丙烯、苯、甲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环氧乙烷、碳化钙、氢氧化钠、煤焦油、粗苯;经营废旧金属(除危险品);重型、矿山、建工、电力、工程机械、煤矿机械、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钢产品、模具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销售;环保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及配件销售;油田特种作业车(法律法规禁止的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石油装备销售;仓储(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渤海大街西93号408房间

  (5)截至2019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38,909.13万元,净资产23,987.12万元,收入265,733.77万元,净利润5,647.62万元。

  6.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魏海军

  (2)注册资本:27,900.60万元

  (3)经营范围:一般商品批发及百货零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仓储、搬运服务,停车场服务,写字间、场地租赁,商业企业投资及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物业管理服务,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验光、配眼镜服务,眼镜零售,化妆品、初级农产品、水产品,药品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图书、报刊销售,网上贸易代理,网上房地产中介,网上商务咨询,货物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5)截至2019年9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28,653.42万元,净资产144,250.95万元,收入202,264.64万元,净利润11,800.4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受方大集团控制,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治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公司日常销售、采购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范围内,视实际情况签订销售、采购合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之间的销售、采购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追加与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魏海军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方大群众医院、营口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北方重工、方大国贸、中兴商业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公司日常销售、采购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范围内,视实际情况签订销售、采购合同。关联董事魏海军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12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事务所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公司拟改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前与天职国际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经公司与天职国际事务所友好协商决定终止2019年度的审计聘任。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关于拟聘任致同事务所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涉及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12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公司将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3)联系人:李腾

  (4)联系电话:024-25806963

  (5)传真:024-258064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97”,投票简称为“东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方大群众(营口)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公司日常销售、采购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范围内,视实际情况签订销售、采购合同。关联董事魏海军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梁杰

  2019年12月30日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

  一、《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追加与方大群众(营口)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医院、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魏海军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关于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梁杰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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