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项城市人民政府支付的土地收储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土地收储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收回河南莲花股份有限公司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项政土【2013】16号)、《关于收回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项政土【2019】11号)、《关于收回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项政土【2019】26号)、《关于收回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项政土【2019】52号),项城市人民政府收回公司共计二十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项城市人民政府财政支付的土地收储款及地上附属物收储款438,000,000.00元,其中,土地收储款361,994,637.00元,地上附属物收储款76,005,363.00元。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同致信德评报字(2019)第02009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1月30日,上述二十宗土地估评估总地价为43,679.99万元,其中包括无形资产评估价值31,857.89万元,固定资产评估价值7,378.69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4,443.41万元。
二、收储款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已收到上述由政府财政支付的土地收储款及地上附属物收储款438,000,0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初步审查,上述款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11,567.10万元,增加当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1,391.13万元,合计增加收益10,175.97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土地收储款
1、款项类型:土地收储款
2、会计处理: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土地收储款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11,567.10万元左右(未经审计数)。
(二)地上附属物收储款
1、款项类型:地上附属物收储款
2、会计处理: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地上附属物收储款预计将增加当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1,391.13万元(未经审计数)。
上述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