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受赠概述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关联方广西银亿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科技”)发来的《关于向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无偿赠与现金的函》,为切实解决公司经营困难,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银亿科技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7,350万元,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赠与以资本金的形式投入公司,为无附义务的赠与。截止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7,350万元现金款项。
二、赠与方情况介绍
银亿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的关联方,银亿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
三、受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赠资产完成后,能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受赠现金入账后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1、银亿科技本次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体现了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衷心感谢银亿科技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