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发起设立物联网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物联网产业基金。同时,公司与高新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详情请参见2019年6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合作发起设立物联网产业基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本事项已经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金管理公司已于前期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2019年12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合作发起设立物联网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36)。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物联网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远望谷物联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高新投远望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中华)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202房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