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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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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5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于2019年6月13日、6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7月4日披露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7.82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9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7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中国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19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7,757,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回购最高价格6.1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19元/股,回购均价5.7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50,284,106.33元(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毕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6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中国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即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12月26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77,757,919股,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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