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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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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0,841,584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的59.221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710,3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14.805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976号)同意,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0,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100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本总数10,8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10,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1,600万股。

  2、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共117名,授予数量为4,262,199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16,000,000股的1.9732%。

  3、2019年5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尚未解锁的股份数量共计111,174股。

  4、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939,866股,公司股本变更为221,090,891股。

  5、2019年9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学贤、陈忠华、王云松、张潇飞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3,8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截止目前公司股本为220,937,059股,具体如下表: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郭立志、刘砥两名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郭立志、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立志、刘砥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股份,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各自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总股本的10%(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除权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并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0,841,584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的59.221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710,3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14.80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2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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