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8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招股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的实施主体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即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15,000万元至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0,000万元计入其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金,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增资完成后,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将两个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均延期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汇得科技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Huide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PTE. LTD(暂定,以新加坡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 24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8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福建汇得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进展等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性质、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汇得”)
●增资金额: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拟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汇得进行增资,其中10,000万元计入其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福建汇得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26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91.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2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设立的位于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整,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拟根据招股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对福建汇得进行增资,即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15,000万元至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0,000万元计入其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金,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增资完成后,福建汇得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青涵路2号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2亿圆整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设立日期:2016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化工新型材料的研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对外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聚氨酯树脂、甲苯二异氰酸酯、4.4二本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二甲基甲酰胺、聚酯多元醇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汇得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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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福建汇得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汇得科技、福建汇得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从汇得科技的专户转入福建汇得的专户。公司及福建汇得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福建汇得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福建汇得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汇得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92 股票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26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91.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2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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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涉及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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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原技术中心进行装修改造,新购置国内外高端研发、检测设备和应用软件,新增研发人员,对行业技术及相关应用进行重点研发。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一直深入调研市场,密切关注全球范围内聚氨酯系列技术发展及科研创新。但近年来宏观经济增幅放缓,市场环境发生诸多不确定性变化,并且聚氨酯系列衍生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对研发设备的选型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现有研发技术的先进性及前瞻性,公司在研发设备的选型、人员配备等方面更为谨慎。
为了最终能够建设成具有高标准的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行业特点及技术发展趋势,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和协同效益,放缓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进度,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应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匹配。
2、智能化改造项目
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基建施工与规划设计涉及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相关基建工作整体进度较原计划建设进度存在滞后,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后续工程落实生产环境装修、设备购置及调试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
鉴于目前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预期配套设施建设、场地装修、设备及集成方案选型再到验收及安装调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均需更多时间,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进展等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性质、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汇得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