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5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2月20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9名,郑斌董事、赵鹰董事因公务原因分别书面委托陈震山董事长、章小华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预测及2020年度经营预算的初步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合规偏好陈述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公司现行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的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5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2月20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任勤民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8名,职工监事张静因个人原因书面委托任勤民监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预测及2020年度经营预算的初步安排》。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5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入会计准则将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同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另外,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55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开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19〕1302号)。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已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银理财”)开业。杭银理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主要从事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推动杭银理财尽快开业运营。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