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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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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祥隆”)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拉萨祥隆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

  2、拉萨祥隆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持有公司6,499,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拉萨祥隆资金需要;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不超过6,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并继续遵守上述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信息披露的规定。

  4、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

  5、减持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7、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的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拉萨祥隆承诺:

  “自弘宇农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弘宇农机的股份,也不由弘宇农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拉萨祥隆承诺:

  “本公司拟于本公司所持有弘宇农机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等证券交易所许可的方式,按届时二级市场价格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弘宇农机股票,该等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且按届时二级市场价格进行,并通过弘宇农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拉萨祥隆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拉萨祥隆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拉萨祥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拉萨祥隆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19年9月1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148)”,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品,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182,000.00元于2019年12月19日均已到账。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三、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方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产品不成立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政策风险;(6)提前终止风险;(7)延期支付风险;(8)信息传递风险;(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二)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七、备查文件

  1、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2、民生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受理凭证;

  3、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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