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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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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8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9年12月19日收到监事刘中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刘中华先生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刘中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中华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的新监事就任前,刘中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刘中华先生在任公司监事期间,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在此,公司监事会对刘中华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8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

  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1)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9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0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共计人民币41,259,093.44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为:201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与由巴西 GALVAO公司和中石化巴西公司组成的总包联盟体 UFN3 先后签署了巴西氮肥厂项目合同及增补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为 5,919.12 万美元,公司负责为该项目提供钢结构制作业务。该项目业主为巴西石油公司。公司根据合同条款,按工程进度于 2012 年 11 月开始陆续发货并陆续收款,2014 年由于巴西当地政治、经济局势发生动荡,业主方未再继续将货款支付给总包方,导致总包方未及时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停止向该项目进行发货。上述共形成公司应收账款41,259,093.44元人民币。2015 年,总包联盟体投资方之一的巴西 GALVAO 公司进行破产重组,公司亦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追讨后,预计该笔应收账款较难追回,于 2015 年年度财务审计时,全额计提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目前,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已5年,年限较长,且确认款项无法收回,故予以坏账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41,259,093.44元,已在2015年计提坏账准备41,259,093.44元,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坏账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19-09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6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6日

  至2020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分别于2019年11月30日、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张女士、曹先生

  联系电话: 021-62968628、0564-3631386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9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刘中华先生因工作内部调动,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现提名田新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田新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历任绍兴越隆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绍兴亨利达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采购总监、EHS管理办主任、工会主席、总裁助理。田新霖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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