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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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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9-08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反馈问题回复事宜更新编制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进行补充约定。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方启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2019-089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9-08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反馈问题回复事宜更新编制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进行补充约定。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9-08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启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当选,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方启学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方启学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方启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方启学先生简历

  方启学先生,男,1962年10月生,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选矿工程专业,于中南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签发的业务持牌人士。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矿物工程研究所所长;中铜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江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投资部总经理,南非标准银行中国区矿业与金属总监,香港分行副主席、亚洲区矿业与金属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标银亚洲有限公司副主席、亚洲区矿业与金属业务负责人。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9-09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6日

  至2020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12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月2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登记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9-09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5)。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并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9-09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19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审核期间发生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重组报告书》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及“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前次债转股增资具体情况、符合市场化债转股相关政策的各项要求等相关内容。

  2、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信达新能是否将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的影响等相关内容。

  3、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之“(六)过渡期安排”、“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五)过渡期安排”及“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中补充披露:过渡期损益约定的调整等相关内容。

  4、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债务情况”之“(六)标的公司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行政处罚事项对标的资产、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交易障碍;标的资产、上市公司针对报告期违法违规事项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其效果,保障未来合规运营的具体措施等相关内容。

  5、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华友衢州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合规运营方面的具体制度措施、相关投入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环保方面的政策变化对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等相关内容。

  6、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情况”中补充披露:资产转移的原因、作价公允性、审议程序合规性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等相关内容。

  7、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及“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华友衢州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经营模式”中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7年、2018年上半年净利润情况,以及报告期各年度华友衢州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及销售政策等相关内容。

  8、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1)关联方建设项目是否已经达产、华友衢州与关联方的新增订单情况,以及华友衢州报告期主要产品和销量与预测期主要产品的销量及增幅情况等相关内容。(2)近十年、五年、三年以及2019年全年钴金属价格走势以及钴金属价格波动区间情况;钴金属预测价格走势的合理性;预测期钴产品毛利率预测情况及合理性等相关内容。(3)预测期销售价格各年度保持一致的谨慎性和合理性等相关内容。(4)现金流折现法评估折现率相关参数取值依据及合理性等相关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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