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9-12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剩余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收到政府土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11月5日,公司收到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转来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武新管规[2018] 55号)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 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武汉凡 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武土规新字[2018] 70号)。

  2018年11月5日,公司与土储中心签署了待生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收回补偿款总价为人民币 29016.57 万元,分三期支付。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在《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由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批复、通知及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2)。

  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30日、2019 年3月28日收到上述交易的第一、二期收回补偿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4日、2019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土地收储第一期补偿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土地收储第二期补偿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述交易的剩余补偿款1450.82万元。至此,公司已收到上述交易的全部补偿款。

  二、 土地补偿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该笔补偿款后,公司将冲减前期已计的其他应收款,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