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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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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前中后台管理需要,为使郭珈均先生更专注业务管理及运营,总经理提议郭珈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财务总监,同时提议公司聘任栾依峥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议案》,同意郭珈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栾依峥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栾依峥先生在本公司的职务职责及贡献并参照行业水平,确定其薪酬。郭珈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已就本议案避席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栾依峥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郭珈均先生不再出任财务总监属正常的工作调整,其与公司之间并无矛盾分歧。同意郭珈均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一职,同意聘任栾依峥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上网公告附件: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栾依峥先生简历

  栾依峥,男,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2009-2013年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员、经理、副董事,2013-2015年就读于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2015-2017年任弘毅投资健康产业部投资经理,2017-2018年任高瓴资本医疗组高级投资经理、副总裁。现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3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最高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15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19 年9 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796 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49,562,556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895.44 万元。2019 年10 月3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三、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将最高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15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该项目实施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与现金管理本金一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公司财务中心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3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无息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10,692.43万元投入全资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熙”),由天津华熙实施“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19 年9 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796 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49,562,556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895.44 万元。2019 年10 月3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10,692.43万元投入全资子公司天津华熙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水平,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拟将人民币110,692.4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天津华熙的方式,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经营情况可提前偿还或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到期续借。

  (二)决策程序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法定代表人:郭珈均

  (四)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18年8月8日

  (六)住所:天津开发区中区纺一路以东,纺三路以西,轻八街以北,轻七街以南

  (七)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药用辅料(以上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生物发酵原料、生物药品原料、透明质酸钠、医疗器械产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化妆品、消毒卫生用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食品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化工产品及原料的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品);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权架构:公司100%持股

  (九)主要财务数据

  天津华熙最近一年一期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投资方式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实施节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天津华熙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借款将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汇至天津华熙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110,692.4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实施“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的方式,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实施节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管理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实施节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实施节奏,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管理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的方式变更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由增资调整为无息借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及实施节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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