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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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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9-056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5月20日,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正涵”)签订了《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战略投资协议”),湖北正涵拟通过受让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投资”)所持公司3%股份,成为持有公司3%股份的战略股东,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支持,并在完成持有3%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任何减持。

  控股股东华实投资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816万股、74万股,合计8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8%,受让方为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华实投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控股股东华实投资分别于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230万股、230万股,合计4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2%,受让方为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湖北正涵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1,350万股,成为持有公司3%的战略股东。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华实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8,49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03%。

  (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华实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7),华实投资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华实投资承诺:“在增持青青稞酒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016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1),华实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华实投资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且不在法定期限内减持公司股份。”

  2018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5),华实投资拟于2018年2月1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华实投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2018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5),华实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华实投资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青青稞酒股票,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华实投资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以上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与控股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6,329,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1%。华实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华实投资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6、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备查文件

  1、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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