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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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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9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对其住所进行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住所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4952363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浩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0年02月01日

  7、营业期限:2010年02月01日至2040年01月31日

  8、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瀚河园64号楼2层203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9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该笔综合授信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0)、《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6、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9、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8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17,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456.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1.1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9.73%。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9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签订了《互保协议》。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2015年1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并签订了《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借款提供互保,用于补充双方新业务发展资金及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协议约定,汇通控股为林州重机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林州重机为汇通控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2月26日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在原《互保协议》的额度基础上变更为:汇通控股为林州重机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人民币伍亿元,林州重机为汇通控股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人民币柒亿元,即双方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担保期限为五年,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11月11日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1日、2015年2月27日、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03)、《关于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05)、《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1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05)、《关于增加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13)、《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2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972928X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斌

  5、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贰佰玖拾捌万捌仟肆佰圆整

  6、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9年05月27日至2029年05月26日

  8、住所:河南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唐大道东段产业集聚区展示中心(林州产业集聚区)

  9、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建设、园林绿化、路桥施工、建材批发、绿植批发、土地一级开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经营性项目(旅游产业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等)的投资、融资及建设服务、城市供热服务、工业蒸汽服务。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8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11、股权结构:

  ■

  12、关联关系:公司与汇通控股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1、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4,85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两年。

  (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1、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5,9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456.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1.1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9.73%。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9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2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董事陈景功先生委托董事赵正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聚焦公司主业,优化资产结构,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对外转让。目前,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正在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待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公司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参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并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补充披露审计、评估报告,及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9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对外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9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此交易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标的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待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公司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参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并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补充披露审计、评估报告,及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

  一、交易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聚焦主业、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拟将持有的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林钢”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对外转让。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待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公司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参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并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补充披露审计、评估报告,及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重机林钢的任何股权。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中“(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933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2年08月21日

  7、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8、经营范围:铸、锻、炼钢铁及出售

  9、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机林钢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2018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标的公司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待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公司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参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并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补充披露审计、评估报告,及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重机林钢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公司制定了“能源装备综合服务和军民融合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近年来,公司围绕这一战略实施了一系列的资产剥离、置换、收购等资本运作,本次资产转让是上述发展战略的延伸和深化。

  本次交易,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长期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同时,有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

  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将在交易协议正式签署后予以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9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19年1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吴凯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0372-326368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5;投票简称:林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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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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