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9—05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均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先后于2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北方稀土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北方稀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1日,公司按照股份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1,499,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3%;回购最高价10.19元/股,最低价10.11元/股,均价10.1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209,158.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约定。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方案实施本次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