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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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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9-04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喜华瑞”)作为仲裁申请人,公司对丰喜华瑞持股比例为35.00%,表决权比例为52.50%。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目前案件尚处于仲裁受理阶段,暂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程度。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因供应合同纠纷,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喜华瑞”)作为申请人于2019年10月8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提出仲裁申请书,向新绛县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能源”)、南重庆、南重新提出仲裁。2019年12月10日,丰喜华瑞收到贸仲委的《仲裁通知》((2019)中国贸仲京字第185939号)。贸仲委受理了丰喜华瑞的仲裁申请。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新绛县三泉镇煤化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赵哲军;

  被申请人一:新绛县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绛县煤化工业园区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层;法定代表人:南杰;

  被申请人二:南重庆;住址:山西省新绛县龙兴镇东北区孝义路81号;

  被申请人三:南重新;住址:新绛县煤化工业园区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层。

  (二)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013年7月25日,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丰喜华瑞与鑫泰能源《焦炉气长期合作供应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15年。

  合同约定:丰喜华瑞附条件、分期向鑫泰能源支付预付款,鑫泰能源使用该笔资金购买建设炼焦生产线。在正式供气后,以焦炉气费抵扣预付款。为担保焦炉气供应合同的履行,鑫泰能源股东南重庆、南重新分别以其持有的鑫泰能源股权向丰喜华瑞提供质押担保;鑫泰能源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焦炉生产装置向丰喜华瑞提供抵押担保。

  在合同签订后,丰喜华瑞按照约定向鑫泰能源合计支付了12,550万元预付款。在合同履行期间,因鑫泰能源逾期供气、质量不达标、供气量不达标、拒不开具发票、擅自停气等违约行为,丰喜华瑞于2019年8月1日向鑫泰能源发送了《解除焦炉气供应合同的通知》。

  (三)仲裁请求

  1、确认申请人与鑫泰能源签署的《焦炉气长期合作供应合同》、《焦炉气长期合作供应合同之补充协议》、《焦炉气供应补充规定》已经于2019年8月1日解除。

  2、鑫泰能源向申请人返还预付款本金103,159,911.83元,并自2019年8月1日起按照24%/年的利息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暂计至9月20日为3,507,437.00元。

  3、鑫泰能源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00,000,000.00元。

  4、鑫泰能源向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购置《焦炉气长期合作供应合同》第5.2条项下的供气管道款项及建设、安装、检测等相关费用共计5,137,238.61元。

  5、鑫泰能源赔偿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7月31日停气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52,668,000.00元。

  6、鑫泰能源按照合同约定的焦炉气价格的三倍赔偿申请人少供气量所造成的损失223,688,987.10元。

  7、申请人有权以南重庆持有的鑫泰能源90%股权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220,500,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8、申请人有权以南重新持有的鑫泰能源10%股权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24,500,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9、申请人有权以鑫泰能源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登记为准)及地上焦炉生产装置(以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为准)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350,000,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10、鑫泰能源向申请人开具金额为52,510,767.10元的焦炉气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11、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支付的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用、担保费、公证费、律师费等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各被申请人承担。

  以上各项仲裁请求合计588,161,574.54元。

  二、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处于受理阶段,尚未审理,且审理后的履行或执行结果也无法确定,故暂时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程度。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事件进展及时评估是否需要对已支付货款计提坏账准备及对应金额。最终影响以贸仲委审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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