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于2018 年度审计服务聘期已届满,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市场行情,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均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12月23日(星期一),详情请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8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8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更换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于2018 年度审计服务聘期已届满,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市场行情,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均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5458861W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0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原名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1999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总部设在北京,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审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1家分所,客户分布于全国各地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决策程序

  1、公司已事先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友好协商,并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提议公司董事会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更换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8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对应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2月2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