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9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5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关闭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INFOTM,INC.的数据中心租赁业务长期处于暂停运营的状态,已不能再为公司创造营业收入,且INFOTM,INC.面临上述大额诉讼纠纷,同时,考虑到该行业所在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使该项业务无法适应当前市场需求,故公司决定关闭INFOTM,INC.的数据中心租赁业务。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2、《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文简称“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议案及议案三两项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投资和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控股”,同一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0万元,主要为公司接受舜元投资提供的无息借款。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3、《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的需要,公司拟向舜元控股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58号308、312室,租赁面积为742.09平方米)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期限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并约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该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为免租装修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议案及议案二两项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投资和舜元控股(同一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0万元,主要为公司接受舜元投资提供的无息借款。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关于聘任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的要求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涉及的差错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于此,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聘任之日至执行本次差错更正审计完毕之日止,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866号上海中兴和泰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9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5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文简称“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议案及议案二两项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投资和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文简称“舜元控股”,同一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0万元,主要为公司接受舜元投资提供的无息借款。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提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的需要,公司拟向舜元控股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58号308、312室,租赁面积为742.09平方米)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期限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并约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该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为免租装修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议案及议案二两项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投资和舜元控股(同一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0万元,主要为公司接受舜元投资提供的无息借款。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提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提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4、《关于聘任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的要求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涉及的差错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于此,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聘任之日至执行本次差错更正审计完毕之日止,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提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9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INFOTM,INC.数据中心业务尚未恢复正常。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决定关闭该项业务。美国数据中心业务收入于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59.46%和92.09%,该项业务关闭将导致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INFOTM,INC. 的能源供应商Constellation NewEnergy,Inc已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哈里斯郡地方法院对INFOTM,INC.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日,INFOTM,INC.尚未应诉。INFOTM,INC.现已聘请美国专业律师处理上述相关事项,双方律师正在交换材料阶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关闭的议案》,公司将关闭全资子公司INFOTM,INC.的数据中心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INFOTM,INC.的数据中心租赁业务是以资产出租的商业模式为大型互联网企业或特定客户提供数据机房、机柜出租、电力宽带接入和运行维护等服务。自2018年12月20日与前客户BMMTECH CANADA CORPORATION签署《终止协议》以来,由于受到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虽经长期努力仍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客户。截至今日,该项业务已暂停运营近一年,且根据该项业务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判断,数据中心业务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仍难以恢复正常。
此外,公司于近期收到INFOTM,INC. 的能源供应商Constellation NewEnergy,Inc.(以下简称“Constellation”)发来的《plaintiff’s original petition》(unofficial copy非正式复印材料),Constellation已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哈里斯郡地方法院对INFOTM,INC.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日,INFOTM,INC.尚未应诉。INFOTM,INC.现已聘请美国专业律师处理上述相关事项,双方律师正在交换材料阶段。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鉴于全资子公司INFOTM,INC.的数据中心租赁业务长期处于暂停运营的状态,已不能再为公司创造营业收入,且INFOTM,INC.面临上述大额诉讼纠纷,同时,考虑到该行业所在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使该项业务无法适应当前市场需求,故公司决定关闭INFOTM,INC.的数据中心租赁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INFOTM,INC.的数据中心业务收入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9.46%和92.09%,自2018年12月20日以来,该业务一直处于暂停运营的状态,2019年度该业务未取得营业收入,该项业务关闭将导致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处理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10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执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亦就本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亚太事务所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6年、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亚太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1、鉴于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公司拟聘请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2、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的要求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涉及的差错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于此,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聘任之日至执行本次差错更正审计完毕之日止,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能够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之前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体现出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及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10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一:为缓解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交易事项二: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的需要,公司拟向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控股”)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58号308、312室,租赁面积为742.09平方米)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期限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并约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该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为免租装修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内容详见“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3、舜元投资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20,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投资持有其1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投资和舜元控股(合称同一关联人)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同一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李史玮先生亦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0万元,主要为公司接受舜元投资提供的无息借款。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在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502-1室
法定代表人:王国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室内装潢,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纺织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根据舜元投资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舜元投资为控股型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二
1、基本情况
名称: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29127G
企业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
法定代表人:陈炎表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停车场(库)管理(限分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根据舜元控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舜元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
1、舜元投资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20,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舜元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2、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投资持有其1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舜元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舜元投资及舜元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一之标的: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交易事项二之标的:公司拟向舜元控股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58号308、312室,租赁面积为742.09平方米)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期限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并约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该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为免租装修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内容详见“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舜元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舜元投资向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是舜元投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大力支持;公司与舜元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租赁正常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交易的价格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事项一之《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2、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
4、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不向公司收取借款利息;
5、担保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事项二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合同主体:
出租方: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58号308、312室
3、租赁面积:742.09平方米
4、租赁期限: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并约定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该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为免租装修期。
5、租金支付方式:
(1)本公司董事会通过该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免租装修期内公司无需支付房屋租金。
(2)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人民币67,715.71元/月;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人民币90,287.62元/月;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人民币112,859.52元/月。
上述租赁期内租金合计3,250,354.20元,不包含公司因租赁房屋应向政府部门缴纳的任何税费以及根据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但已包含增值税。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月支出房屋租金。
6、物业费支付方式:舜元控股指定上海优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房屋的物业管理工作并收取物业管理费:25,231.06元/月,按月支付。免租装修期内物业管理费正常收取,上述物业管理费合计984,011.34元。
7、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合计:在上述租赁期内,公司应支付的房屋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合计4,234,365.54元。
8、履约房屋租赁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人民币203,147.13元
(2)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人民币75,693.18元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保证金不变。上述房屋租赁保证金在相关租赁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
9、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舜元投资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向舜元控股租赁的房屋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发生的两项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0万元,主要为公司接受舜元投资提供的无息借款。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一
1、事前认可意见
舜元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关联交易事项二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舜元控股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的需求,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属正常商业行为,交易的价格系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可并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舜元控股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的需求,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借款协议;
6、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10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9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866号上海中兴和泰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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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00弄4号楼2层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 话:021-58853066
传 真: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1203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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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