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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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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1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1财保182号民事裁定书,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所持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848,640,994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孽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了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2月6日,冻结期限为三年;对方正集团所持公司260,968,858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孽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了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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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284,609,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75%;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1,175,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1,109,609,852股。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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