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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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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9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概述

  (一)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28、131和132号)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协议对方均为银行。公司已对上述投资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的投资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公司财务总监及资金部将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0亿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9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8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2,072,363,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4.36%,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4.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3%,对应融资余额4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166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99%,对应融资余额19.96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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