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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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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8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19年12月6日

  会议形式:通讯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9年11月29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董事人数: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颂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上海、香港两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颂先生、严刚先生、曹东先生、李建辉先生、袁毅先生、魏明晖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批准该议案。同时,经关联交易比例测算,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刊登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调整的公告》(临2019-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适时发布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9-044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签署任何书面协议。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于2019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认为上述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调整为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是基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考虑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交易条款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对该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调整予以认可,并于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调整为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是基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考虑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交易条款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新增关联交易暨新增金融服务协议概况

  1、新增金融服务协议说明

  因关联方招商局财务公司与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财务公司”)正在推进整合事宜,为满足招商局财务公司以及大连港财务公司整合过程中顺利开展和承接业务的需要,股份公司需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签署新《金融服务协议》以开立银行账户及启动新业务。鉴于目前大连港财务公司仍会继续运营一段时间,本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拟签署的新《金融服务协议》将与现行有效的《金融服务协议》在一段时期内并行。新《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后,原《金融服务协议》下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与新《金融服务协议》下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合计的上限,不会超过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33)中2019年度-2021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金融服务的上限。

  2、新增金融服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两项金融服务协议需在一定时期内并行,在大连港财务公司注销之后,该额度要满足未来业务的需要。在股份公司经营业务内容及范围预计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新金融服务协议的上限将比照现行金融服务协议确定,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1、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十一)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招商局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492.60亿元,净资产为56.27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为6.49亿元,净利润为3.54亿元。

  2、关联关系

  招商局财务公司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所有的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本次调整后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将继续按照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如有)的定价原则,具体如下:

  1、存款服务: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提供存款服务,产品形式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股份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招商局财务公司提供包括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及其它信贷服务:招商局财务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股份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招商局财务公司提供内部转账结算及对外收付款业务,基于SWIFT渠道的资金管理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招商局财务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免费的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他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4、外汇服务:招商局财务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其他金融服务:招商局财务公司执照范围内的其它金融服务等;所收取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前述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按照书面协议或合同约定,定期、按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业务渠道,并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符合本公司及关联方各项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均符合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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