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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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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19-14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股票(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ST猛狮,证券代码:002684)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整体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但是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收入毛利不及预期。

  4、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2日、2019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与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于2019年9月29日与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储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于2019年11月11日与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迁址至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汇智空间215室,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基于上述战略合作共识,各方参与、支持、协助公司推进自身债权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方面的工作,并组织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开展和三门峡锂电基地的建设,促进公司实现2019年度扭亏为盈,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截至目前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

  此外,公司拟于近期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该协议为各方就猛狮科技总部经济、基建配套及资本金融等领域展开全面投资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文件。目前该文件尚处于各方审批过程中,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上述已披露的第4、5点事项仍在正常推进过程中,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正常推进过程中,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拟将财务数据再加审一期,审计、评估基准日相应予以调整。公司已组织审计、评估机构继续加快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各相关方有序完成后续有关工作。鉴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争取在2019年消除保留意见事项,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同时,因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因此本次交易还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目前国资委审批、备案程序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

  公司能否在2019年消除保留意见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标的资产在完成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交易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重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行决策、审批、核准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交通集团”)、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金都”)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漳州交通集团出资约1.5亿元、诏安金都出资约0.5亿元合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与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签订EPC总承包协议,由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作为总承包方,凯盛科技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出资约7.63亿元,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复产和新项目的建设。福建猛狮向合资公司租赁约9.63亿元的用于恢复生产和新项目建设所需的资产;同时,凯盛科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启动“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相当于15亿元的资产作为出资;漳州交通集团以人民币4.5亿元、诏安金都以人民币1.5亿元参与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凯盛科技、漳州交通集团、诏安金都所投资金可根据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方案做适当调整。2019年4月1日,福建猛狮举行四方合作项目生产启动仪式,福建猛狮1#厂房A线已进入连续生产状态。漳州交通集团、诏安金都已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设立合资公司,并与EPC工程中标单位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签署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目前协议有关各方正就合作事项的后续推进及安排进行沟通,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因资金状况紧张,公司存在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如资金紧张状况得不到有效缓解,未来将面临加重债务逾期风险。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的融资能力,并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非核心资产、推动债务重组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缓解公司债务压力。目前各项削减债务措施均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补充公告》,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猛狮”)未能按期偿还全部借款3,000万元,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农商行”)以湖北猛狮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提出对湖北猛狮进行破产清算。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湖北农商行对湖北猛狮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湖北猛狮将正式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湖北猛狮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湖北猛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湖北猛狮的股权投资损失及债权损失预计将全额计入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具体影响金额待湖北猛狮管理人指定的评估机构针对清算资产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后确定。

  5、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及各合作方正在抓紧落实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组织资金推进储能业务实施,债权债务重组等事项,同时,公司拟迁址至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争取获得当地给予的各项奖励与补贴,力争实现公司2019年度扭亏为盈的目标。

  目前有关各方正积极采取措施实现扭亏为盈目标,但迁址事项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6、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的《告知声明函》,为了充分落实杭州凭德股东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29日、2019年11月11日与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相关内容实施,协助公司纾困重组且有效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杭州凭德及其战略关联一致行动方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7日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超过2,100万股,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000万股,且成为公司不低于5.00%的重要股东,更加有效的落实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条款的实施,全力纾困的同时促进公司积极良性发展。

  杭州凭德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受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7、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8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220,73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跌破平仓价格,存在被动减持风险。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目前与相关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的风险。若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所质押股份出现大幅度被动减持,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8、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德优势、陈乐伍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并已被多次轮候冻结。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221,84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若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19-14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融租赁”)

  被告一: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猛狮”)

  被告二: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告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被告四:陈乐伍

  被告五:林少军

  被告六: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1月,华融金融租赁与湖北猛狮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合同,并由其他各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湖北猛狮未能依约支付租金,其他各被告亦未按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华融金融租赁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租金189,409,920.99元、名义货价4,317,144.00元、违约金627,350.72元(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八暂计算至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八另行计算),三项合计194,354,415.71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请求判令其他各被告对被告一应支付的上述所有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请求判决确认在各被告清偿华融租赁(18)直字第1800293100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前,该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原告。

  4、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上述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尚未判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及相关方将积极应对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决书》。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19-14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部分债务逾期未能清偿,致使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15日、2018年11月29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5月14日、2019年6月12日、2019年7月13日、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解除冻结的账户情况如下:

  ■

  二、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被冻结账户为公司基本户,已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其他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被冻结账户解除冻结之前,尚不排除后续或有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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