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42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积极推进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422号)〉的回复》(以下称“反馈意见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前述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422号)〉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回复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