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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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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5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除“保密条款”外,协议其余条款不具备强制性法律约束力,战略合作的实际推进及其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双方具体合作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协商,并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双方能否达成一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公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三年,自2017年2月17日起算。

  3、本协议的签订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仅是战略性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本协议的签署情况

  经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与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生态”)友好协商,双方有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业务领域优势,实现互利共赢。诚通生态与博天环境双方于2019年11月27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文件。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未来将根据本次协议涉及事项以及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订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欣

  注册资本:6324.85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五、六层

  成立时间:1986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住宿;项目投资;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服务;电力供应;技术推广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汽车、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除本次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

  乙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业务领域优势,通过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双方初步达成共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引进甲方成为乙方的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在公司治理、产业协同和升级优化、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开展合作。

  为促成双方良性长期合作,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开展尽职调查,乙方全力配合,以为双方合作提供基础。双方并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具体细节进行磋商,以确定并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

  (三)合作内容

  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原则,甲方利用其市场资源业务优势、乙方利用其在高端工业水处理系统、城市水环境、土壤修复和环保装备等领域经验,双方在股权、资产和业务拓展等方面展开多项合作,具体包括如下:

  1、战略持股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满足甲方进一步尽职调查工作结果的前提下,甲方拟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乙方部分股份,成为乙方的战略股东。

  2、资产合作

  双方将积极形成在水务资产方面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根据各自的战略布局,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转让、项目共同投资等方式,对水务资产进行共同整合。

  3、业务拓展

  基于乙方深厚技术积累,及甲方的市场资源业务优势,双方将积极进行业务对接,进一步加强在能源化工、集成电路、造纸行业、钢铁行业、工业园区等环保业务领域拓展,实现产业协同与共同发展。

  (四)保密条款

  双方均应当对本协议项下提交的文件、资料、财务数据及其他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但双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五)协议效力

  1、本协议除“保密条款”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的,本协议其余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关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实施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具体协议后进行。

  2、由于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金融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战略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双方协商可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三、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仅是战略性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诚通生态进行战略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本战略合作协议如能顺利推进,将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除“保密条款”外,协议其余条款不具备强制性法律约束力,战略合作的实际推进及其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双方具体合作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协商,并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双方能否达成一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为汇金聚合,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公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三年,自2017年2月17日起算。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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