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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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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润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润成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的情况说明

  浙江润成所持公司4,400万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19年11月19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拍卖,买受人为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后,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增加至179,000,000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至27.63%,两者的实际控制人为解直锟先生;陈汉康先生及浙江润成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减少至272,243,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少至23.96%。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解直锟先生。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南京金龙绿洲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汉康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将于2019年12月24日10时至2019年12月25日10时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00万股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目前,浙江润成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汉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存在司法处置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的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于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6日和2019年1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暂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400万股股票于2019年11月18日10时至2019年11月19日10时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拍卖中竞买成功,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和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实际控制人均为解直锟先生。在股权拍卖过户手续完成后,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和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6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陈汉康先生变更为解直锟先生。

  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南京金龙绿洲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汉康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将于2019年12月24日10时至2019年12月25日10时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00万股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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