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1月22日15:00起,旗下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直销渠道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可通过直销渠道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所有开放式基金。

  三、优惠活动方案

  自2019年11月22日15:00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含直销网点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免收申购补差费。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含天弘基金官方网上直销系统(www.thfund.com.cn)、天弘基金APP、支付宝天弘基金生活号、支付宝天弘宝粉之家生活号、微信天弘基金公众号,敬请参见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页面提示。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4、若上述优惠活动方案发生变化,以及优惠活动结束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19年11月22日起,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业板TH”)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办理开户及创业板TH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46

  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1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林保大办理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8014)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19年11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汇林保大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止(含周六、周日),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