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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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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9-109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上述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并于2019年1月5日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公司根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分别于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以及2019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相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019-15、2019-27、2019-34、2019-56、2019-65、2019-71、2019-84、2019-88、2019-107)。

  2、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累计3,301,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74.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44,704,739.0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3,301,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16.51%,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44,704,739.06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回购金额上限的16.03%,占公司回购金额下限的32.05%。除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的回购金额下限外,本次回购的实施结果与股份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如下: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拟回购金额的下限,主要受回购敏感期、股价高于预定价格区间等限制,导致公司实际可实施回购操作的机会较少,致使公司未能全额完成此次回购计划。

  2、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受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回暖,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1月19日期间公司股价一直高于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649,06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162,26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301,001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注1:“回购前”指本次回购计划开始的前一日,即2018年11月18日。

  注2:回购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包括已回购的股份3,301,001股。

  注3:2019年7月3日,公司因吸收合并白药控股,总股本由1,041,399,718股增加至1,277,403,317股。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2、公司对本次未能全额完成回购计划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9-110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重要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本公司”或“公司”)股份74,691,6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5%)的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74,0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云南白药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接股东平安人寿《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2019年11月20日,平安人寿持有云南白药股份共计74,691,636股,占云南白药总股本的5.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云南白药股份不超过12,774,033股,占云南白药总股本不超过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云南白药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拟减持股份来源:平安人寿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3.计划减持期间:自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原因:资金周转需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上市公告书》,平安人寿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锁定期自2008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根据本公司2012年1月6日披露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2),本次限售股份已于2012年1月10日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直,不违反平安人寿所作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平安人寿将根据市场情况、云南白药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平安人寿不属于云南白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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