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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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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9-173
债券代码:112301、114495 债券简称:15中武债、19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增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融资事宜的议案》

  公司新增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福州分行”)6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3年,该融资额度可用于贷款、分笔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银行信贷业务,每笔信贷业务的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公司和泉州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自愿以名下所有资产为前述融资授信进行担保、偿还。保证按时还本付息,如逾期未付,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融资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最高额度(额度按余额掌握)为4.1亿元人民币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贸易融资等表内业务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该授信额度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具体事项以相关的业务合同、协议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林增忠先生签署所有有关的法律文书,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融资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申请授信事宜,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向授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此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项下业务品种、贷款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另行协商确定。

  (二)上述授信额度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办理担保、延期、展期、借新还旧等由公司、担保人及授信银行另行协商确定。

  (三)董事会授权林增忠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协议、担保合同(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借款合同及其他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或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其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本公司均予以承认,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上述职责。受转委托人的行为视同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融资事宜的议案》

  公司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4.4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具体融资事宜如下:

  (一)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融资,融资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币种)44,000万元(含本数)整,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授信、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非融资性保函、非标准化债权融资等。

  (二)上述融资的笔数、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具体内容依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三)拟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动产、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存款等)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为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担保主债权的情况、担保方式、担保物的情况、担保期间及其他权利义务依本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其中:所担保的债务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币种)10,000万元(含本数)整,担保方式为质押。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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