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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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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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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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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 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3) 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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