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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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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14:4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7日-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15:00至2019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④、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

  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⑥、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荐,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李培峰先生主持。

  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330,329,2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277%。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30,241,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131%。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5%。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05,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18,0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5%。

  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24,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24,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翠雨、朱瑜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1,370股;4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按照激励计划规定,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为50%,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30股,上述两项限制性股票共计178,200股。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604,446,371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网上披露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及公告编号:2019-043)。本次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已经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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