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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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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49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证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号)。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要求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在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9日,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498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根据《一次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外披露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交易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交易方案概述”之“(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第一章 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及“第五章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之“一、方案概述”之“(二)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等部分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2、对交易报告书的“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之“(二)蚌埠隆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修订与补充披露。

  3、对交易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一、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之“(二)蚌埠隆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5、蚌埠隆海在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方面的安排”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4、对交易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的情况”之“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5、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海华科技历史沿革及近三年估值情况”之“(一)历史沿革”之“22、2019年1月至7月海华科技解除委托持股关系及调整股权架构”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6、对交易报告书的“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海华科技历史沿革及近三年估值情况”之“(三)最近三年评估或估值与本次交易差异的原因”进行了修订与补充披露。

  7、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海华科技主要资产、负债、抵押担保及资产许可使用情况”之“(四)资产许可使用情况”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8、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的情况”之“(六)经营模式”之“3、销售模式”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9、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的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之“1、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10、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的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之“”“2、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情况”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披露。

  11、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的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之“3、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12、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的情况”之“(八)主要原材料、能源的供应情况”之“1、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披露。

  13、对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的情况”之“(十一)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及质量控制情况”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14、对交易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之“六、配套募集资金”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之“1、1,000t/a百里香酚及3,000t/a合成L-薄荷醇项目”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15、对交易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之“六、配套募集资金”之“(六)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16、对交易报告书的“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三、评估结果-海华科技”之“(三)相关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及来源情况”之“1、营业收入预测”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

  17、对交易报告书的“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三、评估结果-海华科技”之“(三)相关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及来源情况”之“2、未来营业成本的预测”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

  18、对交易报告书“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及其变化分析”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19、对交易报告书的“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交易标的持续稳定盈利能力分析”进行了补充披露。

  20、对交易报告书的“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之“(四)交易标的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21、对交易报告书的“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之“(五)交易标的现金流量分析”进行了补充披露。

  22、对交易报告书的“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之“(二)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及“(三)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进行了修订与补充披露。

  23、对交易报告书“第十二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一)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修订与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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