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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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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9-05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2,601,58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

  1、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时间及股份登记时间

  根据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珠”或“公司”)于2016年7月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125,078,142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66,824,742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6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3、本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末股本466,824,7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现金红利(含税), 共派现金28,009,484.5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40,047,4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6,872,165股。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由125,078,142股增加至 162,601,585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广东明珠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广东明珠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数量、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和股东承诺;

  3、持有广东明珠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广东明珠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明珠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2,601,58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 11月21日;

  本次非公开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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