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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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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10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10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莉敏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目前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机遇、市场环境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公司正全力推进新项目包括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及配套项目、丙烷脱氢(PDH)项目及环氧丙烷项目的建设。随着项目建设进程的加快,公司MMA项目的设备工程款、PDH项目及环氧丙烷的技术许可使用费的支付进度也因此加快,且所需金额较高。在当前情况下继续推进股份回购事宜,已不再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战略,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11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8年12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2.00元/股(含12.00元/股),若按最高回购价12.00元/股,最高回购金额10亿元计算,则回购股份数约83,333,333股,约占总股本的4.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832,4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9%,最高成交价为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9,984,959.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现已完成最低回购金额的34%,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回购事项前将继续履行回购承诺。

  二、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决策程序

  未能按期履行本次回购方案,主要由于公司目前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机遇、市场环境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公司正全力推进新项目包括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及配套项目、丙烷脱氢(PDH)项目及环氧丙烷项目的建设。随着项目建设进程的加快,公司MMA项目的设备工程款、PDH项目及环氧丙烷的技术许可使用费的支付进度也因此加快,且所需金额较高。因此,在当前情况下继续推进股份回购事宜,已不再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战略,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确保公司新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从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回报,公司审慎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终止股份回购,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布局,该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临时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11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日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日15:00至2019年12月3日15:00

  (3)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2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3属于普通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

  ■

  四、会议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姜能成 邮编:255400

  2.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3.会议费用: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注:(1)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通过融资融券持有本公司股票,需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营业部对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方可参与现场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8

  2、投票简称:齐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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