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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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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1月14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93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30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软件开发项目”、“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和“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持续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服务支持体系,增加公司技术储备,完善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布局,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能力,增强客户黏性,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稳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19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19-00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拟使用募集资金1,654.9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405.1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0.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的批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3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003.04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654.95万元。公司拟用1,654.9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21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6,209.34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87.62万元。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05.17万元,本次拟一并置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21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宝兰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4.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5.1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0.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4.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5.1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0.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相关置换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21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宝兰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21号)。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79.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2,969,592.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030,407.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4,000万元,股份总数由3,000万股变更为4,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填充,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19-00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9年11月1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90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那中鸿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4.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5.1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0.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19-00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史晓丽、王凯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史晓丽、王凯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公司销售总监史晓丽女士、王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月15 日

  附件:史晓丽、王凯简历如下

  一、史晓丽

  史晓丽女士,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贸易经济专业。1997年9月至1999年3月于北京奈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于银海科技集团任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06年6月于长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于北京新星宝兰软件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8年3月加入北京宝兰德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宝兰德前身),现任宝兰德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史晓丽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王凯

  王凯先生,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5年9月毕业于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酒店管理专业。1995年11月至1999年1月于天津津利华大酒店任销售总监,1999年2月至2001年6月于天津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2年7月至2008年7月于毕益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8月于北京络威尔软件任销售经理;2010年9月加入北京宝兰德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宝兰德前身),现任宝兰德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王凯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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